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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学校关于开展首批甘肃省“银龄专家工作室”申报工作的通知

2024年11月14日 10:17  点击:[]


校属各有关单位:

    按照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和《关于印发<甘肃省“银龄专家工作室”建设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甘人社通〔2024〕309号)有关要求,以及省人社厅相关通知精神,拟于近期开展首批甘肃省“银龄专家工作室”(以下简称“专家工作室”)申报工作,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程序和人选要求

按照《甘肃省“银龄专家工作室”建设实施方案》(附件1)规定的有关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。人选为年龄介于59岁至63岁之间的即将退休或已退休专家。校外专家须与我校有深厚的前期合作基础和良好的合作前景(如我校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等)。

二、申报材料

(一)申报报告材料,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
1.设立单位基本情况。包括:单位概况、研发概况、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等。

2.专家工作室领衔专家有关情况。包括:学术称号、承担国家级项目课题、拥有的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、现有研究成果转移工作态势、成果转化市场前景等情况。

3.专家工作室建设规划情况。包括:科研环境、科研方向、工作目标、科研场地、人员配备、经费投入等情况。

(二)《甘肃省“银龄专家工作室”建设申请书》(附件2)。

三、有关要求

(一)请各单位按照《甘肃省“银龄专家工作室”建设实施方案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申报,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,严格把关,实地考察,好中选优,切实把符合条件、发展前景良好的人选推荐上来,申请书内容要实事求是,完整准确。

(二)校内人员(含已退休人员)从学科专业所在教学科研单位申报,校外人员通过联系学院申报。

(三)请各单位于11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(一式一份)报送人事处人才科(行政楼409室),电子版发至szk@mail.lzjtu.cn。



联系人:杨民安  夏文卿

联系电话:4938751



附件:

1.《甘肃省“银龄专家工作室”建设实施方案》

2.《甘肃省“银龄专家工作室”建设申请书》





人事处

2024年11月1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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